預制樓梯施工措施
1) 預制構件堆場區域內應設封閉圍擋和警示標志,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吊裝區。
2)構件起吊前,操作人員應認真檢驗吊具各部件,做好構件吊裝的事前工作。
3) 起吊時,堆場區及起吊區的信號指揮與塔吊司機的聯絡通訊應使用標準、規范的普通話,防止因語言誤解產生誤判而發生意外。起吊與下降的全過程應始終由當班信號統一指揮,嚴禁他人干擾
4)構件起吊至安裝位置上空時,操作人員和信號指揮應嚴密監控構件下降過程。防止構件與豎向鋼筋或立桿碰撞。下降過程應緩慢進行,降至可操控高度后,操作人員迅速扶正預制構件方向,導引至安裝位置。在構件安裝前,塔吊不得有任何動作及移動。
5)所有參與吊裝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,戴好安全帽。
6)吊裝施工時,在其安裝區域內行走應注意周邊環境是否安全。
7)對從事預制構件吊裝作業及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與交底,明確預制構件存放、吊裝、就位各環節的作業風險,并制定防止危險情況的處理措施。
8)安裝作業開始前,應對安裝作業區進行圍護并作出明顯的標示,拉警戒線,并派專人看管,嚴禁與安裝作業無關人員進入。
9)應定期對預制構件吊裝作業所用的安裝工具進行檢查,發現有可能存在的使用 風險,應立即停止使用。
10)遇到雨、雪、霧天氣、或者風力大于6級時,不得進行吊裝作業。
11)塔吊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“十不吊”準則
12)安裝工定人定崗定位置。
13)起鉤前,信號工及司索工須認真對吊物進行檢查,確認吊物捆綁牢固可靠、吊點合理可靠、吊物或鋼絲繩無粘帶鋼管架等其它非吊運物品后方可起吊。
14)塔司應根據信號工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,開始操作前應鳴號(鈴)示意,以引起有關人員的注意;吊運過程中,信號工應從起吊到就位,全過程控制,不能發出信號后就掉以輕心或擅自離開。
15)信號工應到吊物掛鉤、摘鉤處相近高度5m范圍內進行指揮,不得站在高處、遠處進行“遙控”指揮;掛鉤工在掛鉤、摘鉤后,信號工須認真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吊。
16)塔吊的頂端、大臂前端部、平衡臂尾部應安設紅旗和警示燈,警示燈夜間應開啟。
17)大雨、大風天氣和較長時間報停后,塔司應協同出租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塔吊進行一次檢查,對設備存在的隱患以及機械、電氣故障(尤其是經常性出現的故障)予以排除,并做好設備保養工作,確保塔吊重新啟用后安全運行。
18)塔司、信號工應以充沛的精力進入崗位,精神集中操作,始終目視本塔吊鉤位置和大臂,運轉過程中注意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,嚴格準確發出信號,不得在操作中與其他人員閑談、玩手機或做與工作無關的動作和事情。
19)塔司、信號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嚴禁利用塔吊偷盜現場材料,并應積極舉報、制止他人偷盜行為。
20)項目部每半月組織全體塔吊司機及塔吊信號工召開例會,每月進行技術交底,全體人員需要準時參加;確因現場需要不能到會人員應提前請假,會后由各單位責任安全員轉達會議精神。
21)項目部安全部對因違章或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的,根據事故情節輕重,嚴格按項目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。
22)現場各類預制構件應分別集中存放整齊,并懸掛標示牌,嚴禁亂堆亂放,不得占用施工臨時道路,并做好防護隔離。